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5月23日電(張慧雙)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等部門關(guān)于貫徹落實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參與治理校園欺凌等工作。
城廂法院靈川法庭積極響應文件精神,發(fā)揮省級青年文明號示范帶頭作用,參與青少年法治教育,促進平安法治校園建設。5月17日,靈川法庭柯清廉法官、劉志猛法官分別被莆田市第十八中學、城廂區(qū)東海東沙中學聘為法治副校長,兩校先后舉行了聘任儀式,為法官頒發(fā)聘書。
儀式后,劉志猛法官以“杜絕校園欺凌 青春有法相伴”為題,為東沙中學的學生講授法治課。劉志猛法官從什么是校園欺凌、哪些行為屬于校園欺凌、校園欺凌應承擔哪些后果、如何應對校園欺凌等多方面進行詳細而生動的闡述,結(jié)合審判實際,通過鮮明的案例講述了違法犯罪的惡劣后果,引導同學們預防和遠離犯罪,在遇到校園欺凌時要采取合法途徑妥善應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自覺尊法學法守法。法官輕松活潑的授課方式受到同學們的喜愛,同時通過問答環(huán)節(jié),與學生們積極互動,取得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少年強則國強。接下來,城廂法院將以“法治副校長”工作機制為契機,深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圍繞青少年法治需求,精準普法,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