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6月14日電 (張文華 方藝靈)近日,平和法院金融巡回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案金額達120萬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在法官及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當事人通過“專業(yè)第三方調解+司法確認”模式達成一致協議,當即確認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和可申請執(zhí)行力。
2020年4月,蔡某夫婦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和縣支行貸款120萬元。之后,因受疫情和農業(yè)收入減少等影響,蔡某夫婦違約拖欠該銀行借款本金120萬元,截至2023年4月26日的利息是16837.24元。2023年5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和縣支行向縣銀行業(yè)調解中心和縣法院金融糾紛訴調對接中心(簡稱“兩中心”)申請訴前調解,要求被申請人即蔡某夫婦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兩中心”工作人員接案當日,立即啟動“立案+調解+速裁”工作鏈條,調解員鄭素玲開啟線上調解功能,與欠款當事人進行溝通,當事人因資金周轉困難顯得相對被動。調解員鄭素玲與法院特邀調解員羅鳳娥商量后,認為可運用“安慰+鼓勵+支持”的暖心調解法,便通過電話微信合力耐心、用心對當事人蔡某夫婦進行答疑解惑,對該夫婦遇到的困境進行心理疏導,并對恢復生產經營的信心進行精神鼓勵,以及對“減、緩、延、轉”救助渠道進行法律政策釋明,同時詳細告知訴前調解可以節(jié)約訴訟費、交通費等費用。
終于,蔡某夫婦按照約定時間準時到“兩中心”,欣然接受“專業(yè)第三方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協商處理。最終,120多萬的借款本息當天達成一致協議,當即確認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和可申請執(zhí)行力。
平和縣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探索提升便民、專業(yè)、高效的金融糾紛預防化解機制,推動金融糾紛源頭預防、多元化解,取得結案率高、耗時少、成本低、零信訪投訴的良好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