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建新聞7月22日電(劉君華)22日,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公布2022年第二季度23名被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其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13人;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10人;年齡最大的54歲,年齡最小的20歲。他們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駕駛證被公安機關交管部門依法吊銷且終生禁駕。第二季度終生禁駕人員比第一季度減少19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示,終生禁駕意味著“終生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請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心存對法律和生命的敬畏,守法駕駛、安全行車,文明參與交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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