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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甌法院首起適用輕微刑事案件48小時快速辦理機制案件當庭宣判

  中新網(wǎng)福建新聞7月21日電(楊姁)2023年7月11日上午9時30分,隨著一聲法槌敲響,建甌法院首起適用輕微刑事案件48小時快速辦理機制審理的案件當庭宣判。該起危險駕駛案件,從法院立案受理到當庭宣判僅用時不到2小時。

  2023年7月10日0時13分許,楊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被建甌市公安局民警查獲,楊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經(jīng)檢測達126.8mg/100ml。7月11日上午8時15分,建甌法院受理該案后,立即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適用輕微刑事案件48小時快速辦理機制,向被告人楊某送達起訴書,告知其相關訴訟權利,并于當天上午9時30分當庭作出宣判。

  該案經(jīng)過公、檢、法三家緊密配合、通力協(xié)作,在24小時內(nèi)完成了從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到開庭宣判的全部訴訟程序,是建甌市首例適用輕微刑事案件48小時快速辦理機制的案件。該案在確保辦案質(zhì)量的前提下,簡化了工作流程,縮短了辦案期限,大幅度提高了訴訟效率,有效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

  下一步,建甌法院將持續(xù)貫徹案件繁簡分流制度,不斷完善輕微刑事案件48小時快速辦理機制,推進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提速辦理,進一步提升司法質(zhì)效和公信力。(完)